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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蘇嘉豪向立法會提交“保障僱員參與勞工社團”法案,他稱立法會正分析有關提案
蘇嘉豪認為,根據現行法律,僱員享有不因參與勞工社團而受損的權利,但沒有規範僱主阻礙僱員參與勞工團體的後果,權利形同虛設,而距離工會法立法仍遙遙無期,填補法律空白具迫切性,他稱有關提案建議禁止僱主因僱員參與勞工社團而解僱、降職和減薪等,以及僱主以任何方式干涉僱員參與勞工社團等。
蘇嘉豪認為,根據現行法律,僱員享有不因參與勞工社團而受損的權利,但沒有規範僱主阻礙僱員參與勞工團體的後果,權利形同虛設,而距離工會法立法仍遙遙無期,填補法律空白具迫切性,他稱有關提案建議禁止僱主因僱員參與勞工社團而解僱、降職和減薪等,以及僱主以任何方式干涉僱員參與勞工社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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