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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代價沉重

超支和延誤有如公共工程的標誌。在輕軌項目再成關注焦點之際,本報梳理了四項重大公共工程的情況,一探超支延誤的前因後果。

近輕軌項目回到政府的議事日程。行政長官崔世安決定,不執行關於對輕軌車廠上蓋重新招標的司法決定,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則否認整個輕軌頂目項目超支。本報揭示了輕軌項目和另外三個公共工程項目的開支。這些項目都被指出嚴重超支。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也簽署了有關離島醫院進度的報告書,當中指出「現時的工程進度不理想。」有議員要求政府詳列相關時間表和工程開支。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議員指離島醫院和輕軌正是超支和不履行公共工程期限的兩個例子。公眾要求「政府有更高透明度」。‭ ‬本報整理致使政府被指揮霍的輕軌和另外三項工程的價錢。

輕軌項目

2011年,政府與三菱重工簽署總值46億元的合同,由三菱重工提供列車和輕軌系統。2013年,政府決定再購買48節車廂,價值8億元。

2015年,雙方重新協商並調整預算,總值7億元,到2017年再次調整合同。第一期的系統供應比原先計劃的超支3,000萬元。政府同年與三菱重工簽署價值約7百萬元的「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行車物料及系統——優化SCADA系統設計及安裝補充服務」。2018年,政府與三菱重工簽署協議終止合作。合約價值約3.6億元。列車的零部件被運到澳門。

整個工程最重要的部分是輕軌車廠,首階段由中國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負責,造價3.86億元。得寶國際有限公司/‭ ‬美昌建築有限公司‭ ‬合作經營體接手輕軌一期上蓋建造工程,但未能預期完工,因此政府與它們解除合約。2016年,除了超過5.55億元的項目費用,政府還要支付8,500萬元的解約金。最後車廠上蓋建造項目交給中國建築工程,政府支付10.7億。

今年3月初,中國路橋公司提出訴訟,初級法院取消了承包項目合同,因為法院認為評標委員會違反了招標準則。中國路橋於2016年的競標中排名第二,並在此之前的2011年已經承包了項目的一部分。終審法院裁決政府需重新計算競投輕軌車廠上蓋工程七家公司的標書得分。但政府沒有執行判決要求。因為90%的工作已經完成,這樣會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

現今還沒有最終預算,輕軌項目已經耗費了164億元。

整個工程最重要的部分輕軌車廠,首階段由中國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負責,造價3.86億元。得寶國際有限公司/‭ ‬美昌建築有限公司‭ ‬合作經營體接手輕軌一期上蓋建造工程,但未能預期完工,因此政府與它們解除合約。2016年,除了超過5.55億元的項目費用,政府還要支付8,500萬元解約金。最後車廠上蓋建造項目交給中國建築工程,政府支付10.7億。

今年3月初,中國路橋公司提出訴訟,初級法院‭ ‬認為評標委員會違反了招標準則‭ ‬,‭ ‬取消了承包項目合同。中國路橋於2016年的競標中排名第二,並在此之前的2011年已經承包了項目的一部分。終審法院裁決政府需重新計算競投輕軌車廠上蓋工程七家公司的標書得分。但政府沒有執行判決要求。因為90%的工作已經完成了,並且這樣會對公眾利益造成影響。

不久之前,政府再度在立法會因公共工程的開支問題受議員譴責。

離島醫院

根據政府最新數據,離島醫院項目在2017年已經耗資20億元。政府在2012年預計項目總耗資高達100億元。

離島醫院項目由建築師黃如楷負責。競標是通過邀請的形式進行。黃如楷曾負責其他衛生建設項目(例如路環傳染病康復中心改建及擴建項目),以及澳門運動場和澳門日報大樓的建設。黃如楷於2009年成為行政會成員。於2008年當選全國政協委員。政府於2010年宣佈此項目,計劃2011年動工,2014年完工。2012年,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由於「計算失誤」,項目將會在2014年動工,較複雜的部分將會在2017年動工,預計2019年完工。當局最新的預計是保證項目在崔世安任期內完成。2015年,圖則更改了4次。護理學院建造項目是離島醫療綜合體第一期唯一一個動工項目。

氹仔客運碼頭

碼頭工程於2005年動工,但過了12年後的2017年6月才落成。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

在2013年施政報告中,崔世安預計於2014年初落成。2011年,建設發展辦公室稱項目會在2013年第三季度完工。時任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稱:「到目前為止,估計不會有任何變化。如果項目延誤,責任在承包商,他們將會受到處罰。」

此項目也超出預算,高達38億元。

港珠澳大橋

大橋於2009年動工,初始預計成本為1,100億元人民幣,原定2016年開幕,但在今年年初,中國日報稱大橋應該會在今年第二季通車,工程在1月完工。

中國交通建設公司承包此項目。澳門承擔項目費用12.59%。初步預算為19.8億元人民幣。去年項目成本提升至47億元人民幣。費用由香港、澳門和珠海政府平攤。2010年至2015年間,澳門已經花費22億元。去年11月,建設發展辦公室表示,費用可能會提升到110億元人民幣。

澳門政府向中國路橋公司支付1.35億元,用於設計和建造連接人工島與填海A區之間的橋樑。該項目的總成本達到1,200億元至1,538億元。澳門已經支付了近26億元的橋樑主體結構預算份額。

批評不絕

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成員區錦新議員對本報表示:「正常來說,公帑是不可以這樣隨意超支的。」

他指責政府沒有專業能力進行工程項目。以氹仔碼頭為例,一開始碼頭建築面積預計5萬平方米,現在又變成20萬平方米。「這中間到底是怎樣決策的呢?這個決策本身就不透明。」他又指出輕軌項目「更加嚴重」。預算一開始是42億元,然後超支75億元,最後,預算達到110億元。他強調:「到現在都不知道多少億,在過程中政府一直說我這個不是超支,因為我一直都沒有一個正式的預算,‭ ‬過往都是一直靠估算,即是由最初講42億都是一個估算,問題是為什麼是估算呢?」

區錦新指出,輕軌氹仔段的車廠的預算原來大概是七、八億左右,但拖延了一段時間,結果又要解約和重新開標,預算加上基建的三億已經升到十五億,等於漲了一倍。「很明顯中間存在著專業能力不足,一些不是真的很高精科技的工程都搞到一團糟‭ ‬。」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對本報表示,澳門不少公共工程均在延誤、超支和質量差的問題,與設計、判給標準或監管機制等有關。她認為招標機制應該更加完善,「儘管政府一再強調不是採用『價低者得』的方式判給,但過往實際情況是判給標準中金額所佔的評分比例相當高,工程計劃、經驗等分數佔比反而較輕,制度缺陷令承建商可能傾向以低價競投、但其施工能力或管理未必達到要求,之後藉故延期或再追加預算。」

身為公共財政事務跟進委員會成員的吳國昌議員回應本報查詢時認為:「特區成立以來,公共工程大超支不具透明度問題,既涉嫌損害公眾利益,亦構成貪污腐化的溫床。」

他認為當局應該負起責任,按照基本法第71條رر就公眾利益問題進行辯論。並且依照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37條رر得應政府或任何議員的要求,專為辯論公共利益問題召開全體會議。「但特區政府從來沒有把重大公共利益決策正式依法依章提交立法會進行公開辯論。」

解決之道

區錦新認為,應該急切限制和監管政府在公共工程方面的支出,又指如果當局的專業能力是足夠,就必須知道成本要控制在多少以內。他還認為,政府應該向立法會提出要求辯論或審議公共工程項目,只有審議後才能更改預算。「這會一定程度上令政府在增加公共工程開支時,更加做足功課,更加審慎,就算真的要增加50億時,‭ ‬也要拿出很充份的理由,而不是像現在般隨意調整。」

吳國昌認為,應該設立機制,規定政府將把重大公共工程的立項預算及相關調整,提交立法會進行公開辯論。他指今年預算綱要法已生效,立法會跟進委員會可以開始定期審視公共工程進度,但「透明度和監察力度仍是不理想」。

李靜儀亦認為,加強監察制度十分重要。「過往政府並沒有嚴格執行法律關於工程延誤的罰則,因而出現令延誤情況不斷發生。」本報記者也有向黃潔貞和宋碧琪等其他議員查詢,但至截稿前未有無回應。本報亦曾嘗試接觸政府,希望了解正在進行中的工程的最終預算和完工期限,但當局未有答覆,只是重覆已經公佈的數字。

‭蘇爔琳 17.08.2018

注意:本文提到的數字不代表所有開支,僅為各項目的主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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