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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缺乏創業文化

2008年,前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參加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首場會議的閉幕儀式後,提出了「要以盡可能好的方式協調博彩業與文化創意產業,以此推進澳門的可持續發展」。2010年文化局主持成立了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隨後又成立了文化產業委員會。
三年後,澳門行政會議給建立文化產業基金(FIC)亮了綠燈,用以支持有助於行業發展的專案。然而,從兩年前開始運作以來,這一基金只給了70個專案亮了綠燈,這一數字不到其所收到申請的四分之一。
在2016年年初,文化產業基金的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更靈活的安排了支援模式」,也確認現在不同於過去,已不存在正式遞交申請的最後期限。 「當開始接受申請時,我們簡直要被海量的專案所淹沒,其中許多沒有充分的理由根據,或者檔方面沒有遵守文化產業基金的要求。而現在可以隨時提交申請」。
阿爾瓦羅‧巴波沙認為行業發展的延遲關係到「創業文化的系統性失敗」,並且必須通過與高等教育機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來解決。不缺少各類的想法,缺乏的是可持續發展的企業。 他指出:「沒有創業培育項目,文化產業基金收到的是沒有得到正確制定的提案建議;從企業商貿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可持續的」。
儘管如此,這位學者認為這一進程的發展緩慢並非特例,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創意產業的發展「需要時間」。他強調:「葡萄牙花了20年。不要認為在澳門文創產業可以像賭場業那般迅猛發展,其發展將需要更長時間」。

「極少的」發展

澳門1990年代的文化政策前負責人江連浩在2014年對《澳門平台》表示,澳門對創意產業的理解存在「一定的混亂」,並指出存在一系列「被或多或少放大的誤解」。
這位藝術家抱怨澳門創意產業「最可見」的表徵被限制在「紀念品之類的東西之上」。要取得成功首先「必須克服誤解」,且「私人個體需要進行充分的闡釋並且擁有能讓他們瞭解什麼是創意產業的一定文化積累」。
藝術家和策展人若瑟.狄莫 (José Drummond) 對《澳門平台》指出文化創意產業領域「的開發極少或幾乎沒有」。 他表示:「投資主要集中在設計領域。而認為文化是由設計展現的,其實是一個巨大的錯誤」,並補充到:「文化是一種產品,不必具有編號也無須強行綁定多個條件」。而且,此類的投資「絕不可能在五年內回本」。
在談到政府對概念的使用時,若瑟.狄莫指出「混亂從命名開始」。他反問:「如何發展一個製造商極少且游離在進程之外的(文化)事物相關產業。發展一個不存在的事物的產業是極其困難的」。
除了承認這一模式似乎在澳門行不通外,這位藝術家還批評了此類涉及到文化領域概念的使用。 他指出:「美國和其他西方發達國家部分放棄了這一進程,因為它已被證明獲益的只有大型機構,小型機構無法與之競爭」,並解釋說「扶持的重心必須落在創作者身上,而非行業或生產能力」。
目前,這位藝術家仍認為澳門文化行業「太受管控且過於傳統」,且境內真正對它感興趣的只有一小部分人。 「要知道只有當你擁有飛翔的翅膀時文化才會存在。必須進行更多的嘗試,必須創造條件讓創作者能與外界進行競爭」,他說。
在文化創意產業概念的採用方面,這位藝術家強調了一個最為突出的「問題」。 「藝術家/創作者想要生存就必須商業化。而這樣其實是在殺死文化」,他說。
事實上,這位藝術家指出:「文化在澳門擁有空間,和一個與易於生產商貿工業品的想法沒有任何關係的身份認同」。他認為我們應該投注於這種「獨特性」,確保「在當代邏輯」的框架下創建一個能夠產生並展現出更多成果的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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