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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法 有組織「走水」或刑事化

澳門電台引述海關口岸監察廳代廳長陳永禧指出,針對團夥式、有組織的分拆貨物及違規申報,海關已向經科局提出三項修法建議,包括將相關違例行為納入刑事犯罪,或界定為輕微違法;增設對「招攬他人作出違規申報或對外貿易活動行為」作專門處罰。

澳門平台、澳門日報綜合報導

為維護通關秩序與市場環境,政府正推動檢視《對外貿易法》及修訂《對外貿易活動規章》。議員顏奕恆表示,隨着經濟復甦與跨境消費模式轉變,水貨走私種類已拓展至冷凍食品、舊電池及舊電子產品等。缺乏合法來源證明的貨品不僅隱含食安風險,亦損害正規商戶權益。

他建議當局在修法過程中廣泛聽取居民、業界及社團意見,充分結合本澳經營環境與民生狀況,並適時向社會說明檢視進度。同時,應加強與內地部門的訊息溝通及執法協作,並持續深化宣傳普法,提升居民與青少年的守法意識。

針對犯罪團夥在北區等口岸周邊利誘未成年人「走水」的現象,中華教育會副會長王國英與教育委員會委員陳嘉敬均表示支持修法加重相關罰則。《澳門日報》引述王國英指出,許多青少年容易在同儕效應或眼前利益等誘惑下誤入歧途,修法能為青少年築起法律防火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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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逢暑假,家長應密切關注子女動向與異常消費,與學校緊密配合,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與金錢觀。當局與學校亦應鼓勵學生參與研學交流、體育鍛鍊等有益活動,從源頭杜絕違規招攬。

律師林華傑則向《澳門日報》表示,政府加強打擊水貨活動的修法方向是必要且及時,能有助維護公平的市場環境,保障澳門的良好城市聲譽。但他提醒,修法與執法過程中應注意平衡,必須明確界定「水貨活動」範圍,制訂清晰指引區分個人合理攜帶與走私行為,避免因定義模糊而「誤傷」一般正常跨境往來的守法居民。

他建議當局在修法期間廣泛諮詢法律界意見,並加強宣傳,細化執法標準等,確保新法既有效打擊犯罪,又符合法治精神,維護澳門的國際及地區形象和社會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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