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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小組均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組長、社會工作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相關部門主管。
據澳門電台報導,其主要職責分別為:
1. 養老保障機制小組:協調並推動「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定期評估執行情況並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同時因應澳門人口老齡化與社會發展,提出養老機制的優化方案。
2. 康復服務小組:協調並推動「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促進康復機構、民間組織及私人實體參與和支持;並因應殘疾人士與家庭需求及社會發展,提出計劃的調整與優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