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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代表指出,2021年9月印發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旨在將深合區打造成便利澳門居民生活與就業的新家園,並明定對在深合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為落實此要求並妥善解決澳門居民的全球所得徵稅問題,代表們提出兩方面的建議。
建議一是進一步優化現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由於《橫琴方案》並未對免稅的所得類型與來源地作嚴格限定,代表們建議優化「財稅〔2022〕3號」文件,放寬原有的地點與所得類型限制。
具體而言,對在深合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來源於橫琴的所得,稅負超出澳門的部分應予以免徵;同時,對在深合區習慣性居住或停留而構成內地稅收居民的澳門居民,其境外所得稅負超出澳門的部分亦予以免徵,並按境外所得稅相關規定辦理享受。
建議二是創新澳門居民稅收居民身份確定機制。根據內地與澳門避免雙重徵稅的相關安排,對於具備雙重居民身份的個人,建議在現有框架下,為在深合區長期生活就業的澳門居民創新建立一套稅收居民身份確定機制。經該機制確認為澳門稅收居民者,深合區稅務局將按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落實非居民個人的後續稅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