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於週一(9日)就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黎智英早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名成立,法院依法判處其監禁20年。
港澳辦的文章指出,「黎智英所犯罪行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均屬嚴重犯罪」,「這一判刑嚴正宣示:無論是誰,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必定受到嚴懲」,又指對黎智英的判刑充分體現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有力彰顯法治精神。
文章指,黎智英案150多天的庭審揭露,黎智英不僅公開招徠外部勢力干預,聲稱「很想外國影響我們」、「非常需要外國的勢力讓我們撐下去」、「為美國而戰」,而且支持資助相關組織進行國際遊說,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此外,黎智英操縱輿論工具,肆意煽動香港社會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煽動市民非法抗爭與暴力。「這些行為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及香港相關法律,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衝擊特區憲制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
文章表示,香港特區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對黎智英作出定罪,確認其為涉案罪行主腦,按照其罪行嚴重程度,依照法律規定予以公正判刑,是貫徹法治的必然要求。文章又指,應當指出的是,黎智英案的審理公開透明、程序嚴謹,被告人訴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展現香港法治的成熟堅韌和無可指摘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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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又提到,對黎智英的判刑,充分反映香港社會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的同仇敵愾,有力伸張公理正義。判詞指出,黎智英為達目的,不惜犧牲國家與市民利益。文章指,「黎智英從來不是所謂『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鬥士』,而是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的罪魁禍首、漢奸國賊」。
「作為一系列反中亂港活動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參與者,黎智英的惡行對香港、對國家造成了深重的危害。特別是其以幕後黑手推動『修例風波』演變成港版『顏色革命』,造成香港一度『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橫行,社會秩序和法治秩序受到嚴重破壞,經濟發展和民生福祉受到嚴重傷害,國際形象和競爭優勢受到嚴重損害,道德文明和青年一代受到嚴重毒害,讓香港幾乎跌入萬劫不復的深淵。」
文章最後指,香港社會對此徹骨之痛永難忘記。如今黎智英終於受到嚴懲,再次印證一句警言: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我們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全面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及司法機關無畏無懼、恪盡職守,堅定維護國家安全與法治。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必受打擊,一切阻撓香港特區維護國安的伎倆定必徒勞,一切破壞香港由治及興進程、妄想亂港遏華的圖謀必遭挫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