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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團體投訴,指該項目2020年的規劃草案擬建90米高樓,恐影響東望洋燈塔景觀,且草案未列明地積比率及覆蓋率,涉嫌違反《城市規劃法》。
廉署分析後指出,工務部門已按規定在草案中註明項目須遵守第01/DSSOPT/2009號行政指引。由於該指引屬公開資料,已詳列各項建築指標的計算標準,工務部門以此作為審批依據,並無行政違法或失當。
此外,當局已按要求完成該區的遺產影響評估及城市設計報告,建議限高為海拔60米,完整報告將呈交世遺中心審閱。
文化局及工務部門亦已表明,在研究結果獲世遺中心正式採納前,將暫停審批該區(包括134街區)的所有規劃及建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