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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建議將產假由現行70日增至90日。其中60日須於分娩後立即放取,餘下30日可由僱員靈活安排於分娩前後;當局亦建議延續措施,向合資格中小企補貼最多20日的產假報酬。年假方面,建議增設「按年資遞增」機制,由6個工作日起跳,每滿兩年增加1日,上限為12日,現有福利較佳者不受影響。
局方指出,增加產假旨在回應社會對加強女性保障的訴求;而鑑於法定年假多年未調整且落後於鄰近地區,引入遞增機制有助提升僱員的歸屬感及穩定性。諮詢期間,當局將於2月8日、27日及3月7日舉行三場公眾諮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