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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本月23日。沈某致電司警,稱在路氹一間酒店房間內遭男子強姦,要求警方即時介入。調查人員到場後發現,她描述的細節前後矛盾。醫生檢查亦顯示她身上沒有任何因反抗而出現的傷勢,初步已對其說法存疑。
追查後,警方發現兩人早於本月20日在賭場相識,並曾共同賭博。男子在協助她下注時輸光其4萬港元現金,其後沈某又分別於20日至22日間再借出10萬港元籌碼,希望翻本,雙方約定若有盈利男子須歸還2萬港元。但最終全數輸清。
兩人在酒店房內商討還款安排期間亦發生性行為,而男子其後簽下13萬港元借據,包括10萬港元本金、2萬港元利潤分成,以及1萬港元利息。至23日沈某聯絡不上男子,遂向司警報稱遭強姦,藉此尋找對方及追討債項。
警方最終揭穿其虛構罪案的動機,認為她企圖利用執法部門介入私人債務糾紛。沈某現被控以誣告及為賭博提供不法借貸,案件已交由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