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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自9月1日起,月最低工資由2,420元調整至2,54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工資則調整為27.7元。湖南省也同步調整,月最低工資分為三檔,分別是2,200元、2,000元及1,800元;非全日制小時工資相應調整為22元、20元及18元。
上海較早於7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月最低工資由2,690元調升至2,740元,小時工資由24元增至25元。根據當地規定,月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費、高溫津貼、交通及住房補貼等項目,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亦須由雇主另行支付。
廣西自7月1日起將全日制月最低工資劃分為2,200元、2,040元及1,870元三類,非全日制小時工資則分為22.4元、20.7元及19元。福建省亦於4月起上調標準,月最低工資設四個檔次,最高為2,265元,最低為1,895元,平均值為2,100元,年均增幅為4.03%;非全日制小時工資也分為四檔,最高23.5元,最低20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後,雇主應支付的最低報酬。該標準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崗位津貼及部分福利待遇。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情況下工資可低於最低標準,例如員工請病假、待崗或因事假曠工被扣薪等。
各地執行細節存在差異,例如是否包含「五險一金」等項目,需依據當地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