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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建議多項條款,包括對行人路手推電單車處科罰款、禁止行人過馬路時使用流動電話、規範腳踏車的駕駛員和乘客配戴頭盔等。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會上議員對多項條款表達疑問和關注。
李靜儀憂慮處罰行人手推電單車,實際操作會衍生其他問題,包括電單車無法推入車行、或私人屋苑泊車區等。此外,有議員關注規範單車或三輪車等腳踏車的駕駛員及乘客,均需戴指定型號頭盔的建議,認為除在公共道路以外,例如單車徑範圍踩單車,是否同樣規範要戴頭盔。
李靜儀表示議員在會上表達坊間對行人橫過車行道時,禁止使用流動電話、其他電信工具及影視設備的條款討論較多,並對執法難度提出疑問。雖然使用免提功能通話者不受條款影響,但有議員指出立法原意是禁止過馬路作出危險行為,以「邊過馬路邊看書」等同樣是危險行為,委員會邀請政府代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