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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簽署相關意見書,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政府接網委員會意見,修改損害賠償機制。她表示修改還包拘縮短啟動勒遷程序的欠租時間至三個月,並引入「租霸」資料查閱機制。
此外,政府解釋業主向拖欠租金的租客,提起勒遷之訴時的書面通知,不限於掛號信或書信形式,可採用電郵或通訊應用程式等較靈活的方式通知。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今簽署相關意見書,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表示,政府接網委員會意見,修改損害賠償機制。她表示修改還包拘縮短啟動勒遷程序的欠租時間至三個月,並引入「租霸」資料查閱機制。
此外,政府解釋業主向拖欠租金的租客,提起勒遷之訴時的書面通知,不限於掛號信或書信形式,可採用電郵或通訊應用程式等較靈活的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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