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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經屋單位轉社屋

房屋局表示,為善用公共資源及加快社屋分配,當局將被退回及未出售的411個經屋單位,按現行《經屋法》規定轉換為社屋用途。據房屋局統計顯示,正在輪候社屋的家團共2397個,其中,一人家團申請佔超過一半。

截至2023年底,有11個經屋項目內有未出售經屋單位共411個,涉及1房1廳(T1)單位86個、2房1廳(T2)單位279個及3房1廳(T3)單位46個,當中有被選擇後退回,以及在第13/2020號法律《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生效前,依法用作保留的單位。

房屋局指出,為更好善用公共資源,有效縮減社屋申請家團的輪候時間,局方將上述全部經屋單位依法轉換為社屋用途,將開展後續工作,以分配予合資格的輪候家團。

社屋恆常性申請自2020年8月20日起實施。據房屋局網站統計顯示,截至今年2月23日,獲發申請編號的共有7013個,獲接納申請的有4788個,不合資格駁回有1306個,放棄有128個。在獲接納申請的4千多個申請中,已有1990個成功獲分配,輪候中有2397個,其餘為不合資格及放棄。

據該統計顯示,正在輪候的申請家團,家團結構為1人的有1312個;2人有796個;3人有250個;4人有33個;5人或以上有6個。輪候家團代表年齡分佈,最多為45至64歲,共894個,其次為23至44歲,共814個;65歲或以上則有682個。

 

公屋委:轉換用途善用公屋資源

 

公屋委、新青協副會長梁倩文肯定當局依法善用房屋資源滿足居民住屋需求。同時,她指出相關做法是近十多年首次轉換用途,期望當局說明更多處理細節,特別是有關轉換是屬於短期或是永久轉變,因相關定性將對該批入住社屋居民產生較大影響。日後正式實施時亦會涉及同時依經屋法及社屋法進行監察的操作問題,期望當局盡快細緻化相關措施,以釋公眾疑惑。

她展望未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A區公屋及社區建設配套逐步完善下,當局將有更多空間靈活運用公屋資源,滿足居民居住需求。促請在社屋申請恆常化的成熟基礎之上,加快推動經屋申請恆常化,使包括青年家團在內的居民更好規劃置業決定,上樓有期。

 

本文與《澳門日報》合作

Tags: 澳門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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