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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2024年1月1日前已簽署或作出涉及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文件、文書及行為,則仍繼續適用原有法律的規定。財政局將主動向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並已繳納百分之五取得印花稅的人士退還有關稅款。
對於2024年1月1日前已簽署或作出涉及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文件、文書及行為,則仍繼續適用原有法律的規定。財政局將主動向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間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並已繳納百分之五取得印花稅的人士退還有關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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