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早前請求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以租賃方式,依照特區法律實施管轄該珠海區域範圍一幅V形不規則地塊。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王靈桂稱,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已經國務院同意,周一(25日)已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待批。
期限內不得變更用途
澳門輕軌東線項目涉及一塊屬於珠海市行政區域的V形不規則地塊。該地塊總面積約3,700平方米,其中陸地面積約1,439平方米,海域面積約2,261平方米。
相關陸地和海域位於澳門特別行政區關閘廣場與馬場北大馬路交界處北側、廣東省珠海市拱北隧道南側、澳門特別行政區關閘澳門邊檢大樓東側、廣東省珠海市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分界線西側。
相關陸地和海域的移交管轄日期以及具體座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在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得變更上述區域的用途。
王靈桂表示,國務院港澳辦結合該項目建設實際情況,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司法部、自然資源部、廣東省等有關方面研究認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該地塊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也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先例可循,並在此基礎上起草了草案,並經國務院同意。
輕軌通關閘與否取決於地塊
《澳門日報》引述行政長官賀一誠曾表示:「東線原來去不到關閘口岸,土地不打通是去不到關閘口岸,更無法到青茂口岸。若打通土地後可到關閘口岸巴士站及青茂口岸前地廣場。」
公建局曾稱,如能利用珠海區域範圍內一幅約3,700平方米的V形灘塗,東線ES1站則可向關閘方向前移。車站連接現時旅遊巴停泊區的人行通道距離可大幅縮短三分之一,並有利於日後規劃將輕軌西延至青洲的可行性。此外,也可整治灘塗,改善目前相關地點的環境狀況和居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