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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核污染水排海公然踐踏法律與良知

Liu Xianfa劉顯法*

日本政府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計劃一直遭到國際社會質疑和反對。近日,日本方面消息稱,福島第一核電站的含氚廢水將於今夏正式排放入海。日方無視國際機構專業權威意見和國內外反對聲音,置全球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於不顧,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是極端不負責任的行徑。

外交部駐澳公署特派員劉顯法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貽害無窮。日方擬排放核污染水數量之大、持續時間之長、涉及海域之廣、潛在風險之高前所未有。福島核污染水含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無有效處理技術,部分長壽命核素可能隨洋流擴散並形成生物富集效應。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具有跨國界影響,從現有信息看,預計排海時間將持續30年之久。德國海洋科學研究機構指出,福島沿岸擁有世界上最強的洋流,從排放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至太平洋大半區域,10年後蔓延至全球海域。綠色和平組織核專家也指出,日核廢水所含碳14在數千年內都存在危險,並可能造成基因損害。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背離國際法義務。世界各國均有義務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規定,共同呵護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根據一般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規定,日方有義務採取一切措施避免環境污染,有義務與可能受影響的國家充分協商,有義務評估和監測環境影響,有義務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危險最小化,有義務保障信息透明,有義務開展國際合作。然而,日方試圖找各種藉口推卸責任、逃避國際義務,單方面宣布將核污染水排海,刻意限制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技術工作組的授權。 IAEA只能評估日方選擇的方案,並未評估排海以外的其他處置方案。因此,無論IAEA出台什麼樣的最終報告,都不能成為日方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的「護身符」和「通行證」。

日本核污染水排海踐踏人類良知。排海不是福島核污染水處置的唯一候選方案,也不是最安全最優化的處置手段。但日方出於成本考量,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以排海方式處置核污染水,明目張膽向全人類轉嫁核污染風險。日本政府極力渲染處理後的核污染水乾淨安全「可以飲用」,但據日方公佈結果顯示,近70%處理後的核污染水仍不達標。更有報導稱,近期在福島核電站港灣內捕獲的海魚體內放射性元素銫含量超過日本法定標準180倍。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西方國家政府和媒體過去一向熱衷於炒作蘇聯的切爾諾貝利核事故和中國的霧霾、沙塵暴等環保議題,但卻對日本政府所作所為反應異常平靜,對排污入海的危害性避而不談,甚至持默許態度,其虛偽和雙標可見一斑。

必須指出,海洋不是日本的垃圾桶,太平洋不是日本的下水道。日方應正視國際社會關切,忠實履行國際義務,停止強推排海計劃,充分研究論證排海以外的最佳處置方案,確保核污染水得到科學、公開、透明、安全的處置,並接受嚴格國際監督,而不是侵害人類福祉,站在國際社會的對立面!

*外交部駐澳公署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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