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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並不只是樹:澳門遺產的意義是如何被想像的

Rúben*

最近保育議題再次於澳門掀起一陣討論。事緣工務局為了在路環開辟馬路,計劃移植卓家村十棵生長百年的古樹。消息傳出後,社區居民聯署向政府表達反對移植意願,當中提及古樹的歷史及文化價值,以及對澳門旅遊業的價值。

事實上,城市開發與遺產保育之間的張力,在澳門早已稱不上是新鮮事。當中一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便是2000年代中期,就著東望洋燈塔景觀遭破壞而掀起的運動。在當時因城市發展興建高樓,而將破壞世遺景觀的情況下,澳門市民自發組織保護景觀運動,最終促使了限制建築物高度的法規出台。

在本篇文章中,我借由澳門城市研究學者Sheyla Zadonai在2017年對於「燈塔運動」的研究,作為對最近「護樹運動」的借鏡。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樹」與「燈塔」看來風馬牛不相及,但兩者事實上共同牽涉了一個關鍵的議題,那便是「我們」如何界定甚麼是值得保留,而「保留」在今天又有著甚麼樣的意義。正正是這一共享意義建構的過程,使得十多年前的一場運動,在今天看來仍然重要。

甚麼才是「遺產」?

走在澳門街頭,各種舊時代的景觀及建築可謂比比皆是,但對「我們」而言,東望洋燈塔的價值,顯然地與馬路旁殘破的舊房子無法相比。因此,當我們以「遺產」來指稱某事物的時候,我們實際上是為其賦予了一種特定的意義,使得它並非只是路邊一棵(無人問津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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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賦予意義,意味著我們要為「它」提供一套說法,闡述為甚麼「它」與其他事物有所區別。建構關於遺產的敘事有不同方式,但對澳門人而言最「現成」的,便是正如東望洋燈塔一般的國際遺產制度認可。作為「世界文化遺產」的一部份,2000年代中的「燈塔景觀運動」的訴求及策略,在相當程度上訴諸燈塔作為具認受性的文化遺產,因此其景觀需要被保護。

在最近的護樹事件當中,我們可以同時觀察到與燈塔運動相同及相異之處。在兩件事件中,「遺產」之於本地的歷史、文化、甚至經濟意義同樣被強調,但相比起燈塔能夠借由其國際地位而獲得(澳門以外的)重視,樹木之於本地社群的情感性意涵(古樹作為「我們」過往生活記憶的一部份),則被援引為為何十棵古樹需要於原址保留的理據。

遺產背後的隱喻

但保育遺產的訴求,並不是還原舊時澳門的風貌,而是對於城市發展如何忽視文化因素的反響。不論是燈塔的「葡式風情」、或是古樹置身於路環中的「漁村風光」,皆已隨著城市的開發而變成歷史。事實上,兩件事件所共同質疑的,是對於「開發」凌駕其餘一切考量的考量。

即使燈塔實際上帶有濃厚的殖民地色彩,而大多數澳門人亦並非路環在地居民,但這些事件之所以能夠引起本地社群的共感,關鍵在於這些看似熟悉的事物,共同指向了一個根本性議題:即各種政治及經濟力量,如何根據其單一議程(如開發),單向並大幅度地改造城市地景。在此種政治過程中,本地社群的文化及情感訴求則從未被認真看待。

因此,重新想像「遺產」意義的過程,同時亦是重新想像「我們」此一社群的過程。透過界定及敘述到底甚麼是屬於「我們」的遺產,保育運動亦提供了重新理解之於「這一個」社群而言,甚麼樣的歷史、文化、以及情感連帶是需要被重視,以及甚麼威脅了「我們」的連帶。

這種理解同時亦是一種由下而上的「反論述」(Counter Discourse),它提供了一迥異於官方的文化及歷史認知方式,以及對於城市的想像。因此,「保育」並不只是追溯過去,同時亦是看待當下及未來城市發展的一套特定視角。

但燈塔事件對古樹而言的啟示,或許是政府的回應方式。在燈塔運動中,雖然特區政府於2008年發出了限高批示,但由於其大幅放寬了殖民時代的標準,因此實質上變相對景觀造成進一步的破壞。在目前政府對古樹保育仍未有明確取態的當下,社會對移樹的憂慮,事實上並非空穴來風。

*澳門學16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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