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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泰國移民局於7月26日表示,持有過境簽證、旅遊簽證或落地簽證等短期簽證可免簽滯留在泰的外國人,最遲可允許停留至2020年9月26日。
泰國內閣最近已通過了為因疫情滯留在該國的外國人的居留簽證將延期至9月26日。在規定時間期間,外國人需申請簽證延期或準備離開該國並向居住地政府進行申報等。
據新的規定,持有短期簽證以及其他此前獲得特別許可免簽滯留在泰的外籍人士,最遲可允許停留至2020年9月26日。
以下情況除外:生病住院,需要帶著醫院證明前往移民局進行延期;特殊困難阻礙不得不留在泰國例如:沒有航班或疫情形勢嚴峻,需要聯繫本國大使館或領事館提供證明,然後拿到移民局進行延期,每次可延長不超過30天。持有長期簽證的外籍人士,可根據自身的簽證有效期繼續留在泰國。從今天起至9月26號,可向移民局申請長期簽證,新的長期簽證將從2020年9月27號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