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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另一套法律

香港實施緊急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有關條例已存在半個多世紀,自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從未使用過。
林鄭月娥政府決定引用殖民時期的緊急法,以便通過禁止蒙面規例。政府聲稱目的是在不需要經16日復會的立法會批准的情況下,實施這項立法 。林鄭月娥解釋「不夠時間」。她在10月4日星期五的記者會上表示:「是有迫切立法需要。」她承諾復會後,把這項規例提交予立法會審議。
林鄭月娥表示,目標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由於預料會有示威活動,政府官員被指示提前下班,學校在正常放學時間之前關閉,週六所有的學校活動被取消。購物中心、銀行和許多店鋪亦暫停營業。港鐵被指支持北京,自周五以來一直停運,幾乎整個週六都關閉,娛樂和文化場地亦然。
殖民政府於1922年制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對上一次使用是在1967年,目的是結束香港親共人士發起的六七暴動。法例賦予行政長官完全權力,在被視為「緊急情況或公共危險」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可「實施任何其認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法律」。
行政長官現在有權決定打擊內部動亂的措施,包括批准逮捕、拘留和驅逐出境、新聞審查、修訂或批准新法律,亦可以決定人們進出境。
法律專家解釋指,儘管政府擁有無限權力,但如果政府採取任何違反《基本法》的行為,可能會受到制裁。
林鄭月娥表示,如果抗議活動繼續,將採取更嚴厲的措施。支持警方和親北京人士要求宵禁,並推遲定於下個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林鄭月娥在長達兩個小時的記者會上強調,「自由是有限度的」,該規例並不意味著香港處於緊急狀態,但她指出香港「正處於公共危險嚴重狀態」。

《禁蒙面法》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禁蒙面法》適用於有授權和沒有授權的集會、遊行、示威以及非法抗議。
這項禁令適用於所有類型的蒙面,包括面部塗畫。也有例外,例如健康原因和職業要求而配戴口罩的人。
任何違反上週六(5日)生效的這一法例的人,將被判一年監禁或罰款2.5萬港元。
這項法律的通過激發了更多抗議。上星期五晚,一名14歲的少年被一名休班警員自衛開槍而擊中大腿。
最高法院駁回立法會民主派議員針對政府決定所提出的司法覆核。公民黨郭榮鏗表示,儘管如此,法院還是同意在本月底,審理24名議員提出的正式司法覆核。
示威者配戴口罩的原因很多,例如出於對僱主、父母、還有在某些情況下對當局的恐懼而隱瞞身份,或者保護自己免受催淚彈的傷害。

在歐洲

– 今年,法國亦出台了類似的法例,禁止示威者配戴面具,以應對「黃背心」運動。違反法律將處以一年監禁和罰款1.5萬歐元

– 在德國,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一直被禁止在抗議活動中配戴面具,違法的人不會被判處監禁,但會被處以罰款,通常不超過300歐元。若大量示威者不顧禁令而戴上面具,警察則會驅散人群,但避免大規模逮捕

– 挪威也實施了類似的立法,禁止在示威或其他公開集會上配戴面具。該法律是《警察法》的一部分,但不屬於《刑法》

澳門:緊急情況下政府可限制權利等措施不超逾48小時

《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
第八條
權利的限制
一、在內部治安受到嚴重擾亂威脅的緊急情況下,為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在遵守《基本法》第四十條規定下,行政長官得頒佈限制權利、自由、保障的合理、適當和適度措施,該等措施的期限不得超逾四十八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第十八條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發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第二章
澳門駐軍的職責

第七條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者因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發生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者安全的動亂而決定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時,澳門駐軍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規定履行職責。

*在澳門回歸前的葡治時期,有類似香港實施的緊急法,賦予澳督特殊權力。《澳門組織章程》第二章第11條(D)規定,總督的權限為「公共秩序在澳門地區任何地方受嚴重威脅或騷亂影響時,在聽取諮詢會意見後,採取必要及適當措施迅速恢復秩序;當有需要臨時限制或臨時中止憲法的權利,自由及保障時,應先諮詢立法會,且儘可能立即通知共和國總統」。此規定未被澳門特別行政區採用。

香港不排除北京干預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若示威活動的暴力增加,不排除中國干預以結束持續四個月的抗議活動。她在記者會上表示:「目前我依然強烈的感到我們自己應當找到解決辦法。這也是(北京)中央政府的立場,這就是,香港應當自己解決問題。但如果局面變得太糟,那麼就不能排除任何選項,假如我們希望香港至少可得到另一次機會。」她亦批評外國人士接受有關的暴力示威,不應再被稱為「爭取民主的和平示威」。行會成員葉國謙指,現階段政府會考慮任何合法的止暴亂方法,不排除未來會「禁網」。

蘇爔琳 11.1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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