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比克商界不歡迎莫桑比克共和國的海關監管模式
為了監管和促進國際貿易,莫桑比克共和國於2006年開始實施非侵入式商品檢驗系統。在海關監管的過程中引入這種技術的目的,是希望在國際商品貿易的過程中有更大的安全性,同時減少海關檢驗的時間。
儘管經濟機構說這個系統帶來一些商品監管的方便,但是他們繼續抱怨並認為系統運行帶來了高昂的成本。這些掃描儀屬於Kudumaba公司,而SPI擁有35%Kudumaba公司股份,而SPI則是莫桑比克解放陣線的金融分支機構,同時該公司過去也是由賈桑·阿裏·艾哈邁德所控制的,艾哈邁德生前和若昂·阿梅利庫·馬普福木將軍在家居中心(Home Center)也有股份。
通過一項由莫桑比克經濟協會聯合會(CTA)所發起,由薩爾和卡爾代拉律師審計和諮詢公司所起草的報告,企業家們呼籲政府免除出口商品檢驗費。而對於進口商品和過境商品,他們則要求對收費率進行調整,這樣做的目的旨在避免對全部貨物或商品收費,而只是對實際上經過非侵入式商品檢驗系統檢驗的一個或兩個階段的貨物商品收取費用。
這份報告命名為“關於莫桑比克非侵入式食品檢驗系統的法律檢討和比較分析的研究”,這些評估讓人們注意到,實際上當一個代理商在進口商品時,負責商品檢驗的機構挑選樣品來進行檢驗(掃描),即使這些商品沒有送檢,但是進口商不得不為此支付與之有關的所有商品檢驗費。這個過程被認為是機會主義和不公正的,是對經濟機構的一種懲罰性措施,也是一種強加於企業的做法。
“懲罰性的模式”
在“關於莫桑比克非侵入式食品檢驗系統的法律檢討和比較分析的研究”中,它把莫桑比克共和國的非侵入式商品檢驗的成本與南非、坦桑尼亞和毛里裘斯共和國進行了比較。對於進口商品,南非和毛里裘斯的做法是商品檢驗免費,坦桑尼亞的做法是只收取商品離岸價格(FOB)的千分之六。而出口商品則完全免費,只有某些商品例外。因此,企業家認為這是一種懲罰性的措施,考慮到商品檢驗費的收取範圍包括出口商品、進口商品、過境商品和用來運送商品的空貨櫃,經濟機構要求對莫桑比克現行的商品檢驗模式進行檢討審查。這項研究還表明,引進這個檢驗系統,其初衷本來是希望檢驗過程更加快捷,但是事與願違,海關放行卻出現了堵塞和延誤的情況。為了清楚地說明這一點,受訪的企業家們抱怨在馬普托港所使用的掃描儀是固定式的,這種掃描儀使得商品檢驗過程更加緩慢,而在納卡拉港所使用的掃描儀是移動式的,使用這種掃描儀檢驗商品可以達到快捷的目的。這份報告同時也強調,非侵入式食品檢驗系統的成功表明,這種系統能夠預先挑選或者識別高風險的貨物,並且送檢,而且有必要搞清楚,每次裝船或者每批貨物所需要使用的機制,從而決定三個管道(紅色、黃色和綠色)使用哪一種才合適。
作為使用侵入式商品檢驗系統所引起問題的解決方案,這份報告建議建立一個協調所有利益相關人關係的中心機構,分析將所有費用總和一次性收取的可能性,或者採取一種使繳費越來越便捷的機制。
看到這份報告,莫桑比克共和國工業和貿易部私營部門扶持局局長麗塔·費雷塔斯告訴我們,她希望看到在我國關於免除這些費用的具體建議。麗塔·費雷塔斯指出,我國的主要問題在於,這些服務以及外包的協力廠商,他們對此已經進行了投資。
在海關的說明中,羅曼諾·曼妮可聲明,這份報告未能介紹非侵入式商品檢驗系統實施前後的海關放行數據。根據曼妮可的說法,這份比較報告應當考慮到我國的實際情況,以及瞭解同樣的標準,能否在莫桑比克實施,還有就是怎麼樣使非侵入式商品檢驗系統的運行成本更加低廉。這是因為有很多不誠實的經濟實體,他們選擇少開發票的方式來逃避檢驗。因此,這就需要莫桑比克經濟協會聯合會在貿易發展和國家利益之間取得平衡點。
掃描儀在莫桑比克的現狀
目前,莫桑比克共和國有11個地方安裝了非侵入式商品檢驗系統,包括海港、飛機場、邊境、客運站和火車站,其中五個位於南方,三個位於中部地區,其餘的安裝在北方地區。該系統的安裝始於2005年,當時莫桑比克政府把該系統的服務授予Kudumba投資有限公司,這個公司在多個領域都有經營事務,但是具體範圍描述不清。這項掃描儀業務的授權受到各方的廣泛批評,因為它們受到和這個國家的政治精英有利益關係的企業所影響。而且kudumba公司也是一個進口商,沒有資格從事這項業務,而SPI也一樣,作為執政黨的控股公司和祇作參考的合夥人,在最後的決定中卻起了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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