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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涉案教育機構自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間,開辦多個受2023至2026年度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資助的課程。兩名負責人以總學費的一半金額提供現金回報,誘使逾40人報讀課程,部分人士更擅自使用家人身份證替其報名。
調查亦發現,超過一半居民未曾出席任何課堂,而涉案兩名負責人亦曾向報讀居民表示無須實際上課,如遇上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巡查時才需到課室,以應對局方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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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兩名負責人及40多名居民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詐騙罪、使用他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罪,另涉《打擊電腦犯罪法》中的電腦偽造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廉署重申,主責部門應落實執行監管措施,防止資助制度被濫用,同時呼籲居民切勿貪圖利益,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