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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被告單位恆大集團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信息及單位行賄;恆大地產集團涉嫌欺詐發行證券;被告人許家印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信息、職務侵佔及單位行賄。
庭審期間,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進行了調查與辯論,被告單位與許家印分別作了最後陳述。許家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及集資參與人代表等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