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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副警司在出入境事務站任職,他在2020年至2024年期間涉嫌逾百次濫用職權規避正常出入境檢查程序。該名副警司多次在其管轄之出入境事務站入境澳門時,利用警員證獨自或帶同家進入屬限制區域的內部員工通道,辦理過關手續。廉政公署指其入境時更不行經海關檢查區域,規避海關檢查,無視澳門特區的關檢程序、出入境管控措施及通關秩序。
廉政公署週五(3日)通報案件並以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及處罰的濫用職權罪,將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及通報治安警察局。
治安警察局隨即發佈通告指收到廉署通報,指局內一名出入境範疇的警官,利用職務之便,規避正常的出入境程序。當局已對涉案人員開立紀律程序,並強度對事件高度重視及展開全面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