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消資格的包括由直選議員林宇滔領軍的「傳新力量」,以及由首次參選的黃德來為首的「澳門創建民生力量」,兩組成員皆因被判定「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而全數被除名。
選管會主席、中級法院法官盛銳敏於下午的會議後向傳媒表示,選管會已收到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稱國安委)於7月14日發出的審查意見書。該意見書明確指出,「澳門創建民生力量」的6名候選人(黃德來、梁小玉、謝明霖、周志輝、魏家鳳、馮啟豪)以及「傳新力量」的6名候選人(林宇滔、甄慶悅、謝伊琪、蕭盈榮、陳俊明、張奕聰),均被判斷為不擁護《基本法》及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選管會依照《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已正式作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取消了這兩組候選名單的全體成員資格。

DQ決定具法律依據,不得上訴
在記者會上,盛銳敏重申,國安委依法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並就部分候選人作出「不擁護不效忠」的判斷,這具有明確且充分的法律依據。他表示,選管會對此審查結果表示尊重和支持,並將嚴格按照《立法會選舉法》的規定,對相關候選人作出「不符合候選人資格」的決定。
針對被DQ的候選人能否就國安委及選管會的決定提出上訴的問題,盛銳敏進一步解釋,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第33條第3款的明確規定,針對選管會基於國安委資格審查意見書而作出的候選人不符合資格的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盛銳敏指出,2024年修改《立法會選舉法》時,已對上述規定進行了充分論證。立法會在審議相關法案的意見書中明確指出,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的審查,是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必然要求,其根本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因此,國安委的審查被視為行使政治職能,根據《司法組織綱要法》第19條第1款規定,行使政治職能所作出的行為不屬於行政或司法爭訟的範圍。
此外,上述意見書亦提及,國安委的工作涉及保密,若透過司法上訴將資格審查內容公開,將對國家安全工作造成一定風險。因此,《立法會選舉法》規定針對基於國安委審查意見書而作出的不符資格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是合法且合理的。

林宇滔:突如其來,問心無愧
身為現任直選議員的林宇滔,在接獲資格被取消的消息後,於下午約5時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回應。他表示對此感到「很突然,但我很坦然,也問心無愧,對澳門的初心也不會變」。他同時感謝各界關心,並統一回覆稱自己並未收到任何書面通知,而是與大眾同步透過新聞直播得知此消息。
林宇滔在帖文中寫道:「在這裏,只能和大家說句對不起,不能繼續為大家服務了!在此必須衷心感謝一直陪我去服務澳門的澳門伙伴們,全靠有你們!也感謝每一個支持我們的您。」表達了對支持者的歉意與感謝。

中聯辦:堅決支持選管會依法決定
在記者會結束後,澳門中聯辦亦發出新聞稿,對選管會的決定表示堅決支持。
新聞稿指出,選管會根據國安委就候選人是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而發出的審查意見書,依法對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被選資格作出決定。澳門中聯辦對此表示堅決支持。
發言人強調,「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原則的應有之義,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作為特區政權架構的組成部分,必須由堅定的愛國者擔任。立法會選舉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候選人必須符合堅定的愛國者標準。
新聞稿進一步指出,國安委依法就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作出判斷,並發出具有約束力的審查意見,這符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及《立法會選舉法》的相關規定,具有絕對權威,不容置疑,也不容挑戰。
澳門中聯辦發言人最後表示,即將舉行的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是澳門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關乎澳門「一國兩制」事業的發展和長期的繁榮穩定,也關乎每一位澳門居民的切身利益。中聯辦相信澳門社會各界和廣大居民將秉持法治理念,傳承愛國愛澳的核心價值,支持選管會依法履行職權,積極參與選舉各項活動,共同舉辦一場高質量的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