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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抗議片段隨後在社交媒體廣泛流傳,並引起網民關注與討論。
至當晚約7時,治安警察局透過短訊向傳媒說明事件,指當日上午9時25分,一名本地男子於馬揸度博士大馬路的勞工局外展示標語並高喊口號。由於該行為未依法事先申請,警方人員多次警告無效後,依法將其帶返警局調查。

經初步調查,警方指出該男子涉嫌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第14條第1款及第5條第1款,並可能觸犯《刑法典》第312條第2款所列加重違令罪。案件已移交檢察院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