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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強調,業主有責任確保私有物業維持安全狀態,若未盡維修義務導致建築物失修甚至危及公共安全,政府將介入處理。
工務局發出的新聞稿指,此次清拆的樓宇因屋頂倒塌被列為殘危建築,經檢驗委員會評估確認其危險性。局方曾公告要求業權人自行拆除,但未獲回應,鑑於樓宇已對周邊構成即時危險,故採取強制清拆行動。
土地工務局透過日常巡查、市民投訴及部門轉介,持續監察本澳樓宇狀況。若發現建築物缺乏保養,會要求業主限期聘請專業人士檢查並提交《樓宇狀況報告》,提出修繕方案。若樓宇已達殘危程度,局方將進行檢驗並通知業權人進行維修、加固或拆除。如建築物有即時倒塌風險,政府可要求業主緊急處理,必要時強制執行工程,業主須承擔相關費用及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