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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賀一誠今發佈行政命令,表示應法官岑浩輝的請辭,將於8月28日(週三)起,免除其在法院擔任之職務,當中包括終審法院院長、終審法院法官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委員。
自賀一誠表示因健康理由,不尋求連任後,岑浩輝被認為是熱門的參選人物。岑浩輝上週出席活動時被傳媒問及,是否有意參選,當時他指正在考慮。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候選人若為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需於提名期開始日前已從相關職位辭退或退休,否則不能被提名。是次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由8月29日至9月12日止。
岑浩輝於1962年5月於廣東中山出生,在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曾在內地擔任執業律師。他在1986年移居澳門後,通過澳門第一次公開招考,以法律人才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參與葡國語言文化和法律課程,並在澳門大學澳門大學法律導論課程,以及澳門司法官培訓中心第一屆澳門司法官培訓課程和續後之進階課程。
岑浩輝在1993年從葡萄牙返澳後,於1995年成為首批法院司法參事,同時在法院及檢察院工作。1997年擔任澳門普通管轄法院法官,其後被選為澳門司法委員會委員。自回歸1999年起,岑浩輝一直擔任終審法院院長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