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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6月28日聯合對外發布公告,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措施在一個月前先行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實施。
公告明確,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周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萬元人民幣以內的予以免稅放行。此前,相關免稅額度為5000元。
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萬元以內的予以免稅放行。
此次免稅額度調整措施針對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的情況﹔從澳門經「一線」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按現行規定執行。
政府部門落力宣傳措施
澳門多個政府部門亦因應相關免稅額度措施發出新聞稿。澳門海關指出,該措施實施至今一個月,經關閘口岸和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進出境澳門的內地旅客人數明顯上升。
旅遊局則表示,乘著中央惠澳新舉措帶來的機遇,旅遊局已展開線上線下全方位宣傳,針對擴大實施口岸,將進一步加強推廣,並舉辦座談會,向業界代表介紹措施的重點內容、澳門旅客消費情況及旅遊局相關跟進工作等。務求用好措施拓展客源,吸引更多內地旅客到澳門旅遊消費。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指,自措施公佈後,全力做好各項宣傳推廣工作,包括隨即舉辦業界座談會,亦向業界發送惠澳措施圖文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