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世貿組織成員,在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框架內,中國有權對歐盟可能提高中國電動車進口關稅提出反對;就此,《澳門平台》專訪法律研究學者Alexandr Svetlicinii,他承認,有可能發生這一情況。
目前,歐盟對從中國進口的電動車徵收的關稅約為10%,但自7月起或會提高至38%。歐盟委員會指控中國政府採取了有利於中國製造商的不公平競爭做法。
這是「典型的保護主義行為」
中國外交部
「這些措施是基於2016年通過的一項法規,該法規旨在保護歐盟市場免受第三國補貼進口產品的影響。」
澳門大學環球法律學系教授 Alexandr Svetlicinii
中國外交部稱,這是「典型的保護主義行為」,這將損害中歐經貿合作和全球汽車產供鏈穩定。Svetlicinii解釋:「這些措施是基於2016年通過的一項法規,該法規旨在保護歐盟市場免受第三國補貼進口產品的影響。在調查過程中,歐盟重點收集了有關中國汽車製造商獲得補貼的資料。」
即使中方作出回應,但這位學者認為,基於歐盟亦將私營企業納入其調查範圍,不能斷定增加關稅是專門針對中國國有企業。
他指出:「雖然國家作為國企的股東在獲得補貼和其他形式的支持,可能與國家優惠政策有關,但在貿易調查中,誰是股東本身並不是決定性因素。」
Svetlicinii預料,新關稅比率會因應國企製造商的合作態度而異。一些製造商提供了所需的全部數據,而其他則沒有。因此,比亞迪等公司將被徵收17.4%關稅,而蔚來汽車則可能被徵收接近21%關稅。
收緊監管
Svetlicinii最近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主要研究中國國有企業在歐盟的投資,尤其是在能源領域。他得出的結論之一是歐洲監管機構正在更嚴格地審查外國直接投資(FDI)。
他又指,傳統上,政府出於國家安全原因,對能源產業的調查僅限於能源勘探、生產、傳輸和供應。「然而,當前的審查範圍已擴大到包括『武器化投資』,意即外國投資者透過這些投資獲得先進技術或敏感資訊。」
Svetlicinii 解釋,這一變化「旨在更全面地分析與目標公司、技術領域或外國投資者(尤其是來自中國的投資者)的貢獻有關的安全風險」。這意味著在歐盟的投資,尤其是在再生能源等關鍵領域的投資,將受到更嚴格的審查。
例如,2024年初提出的新《外國直接投資篩選條例》規定,所有成員國都有對特定能源技術的投資審查的義務,包括核聚變、氫能和智能電網。
Svetlicinii總結指:「這種全面性覆蓋將不可避免地為中國投資及其他外國投資者帶來更多挑戰。」
戰略自主
Svetlicinii 認為,近年來,歐盟的法律框架基於兩個主要概念而發生了重大演變,包括開放式戰略自主和經濟安全。他指出:「這些框架旨在確保歐盟能夠在重要戰略領域獨立行事,同時保護其經濟安全。例如,2024年4月通過的《歐盟關鍵原材料法案》旨在透過多樣化來源和鼓勵回收循環再用,以保障基本原料的供應。」
不過,Svetlicinii 指出,歐盟的監管框架對上市公司採取一種非針對性態度。這是由於有幾個成員國的上市公司在國家各經濟領域佔據主導地位,且有投資其他成員國。因此,措施針對上市公司時也等於針對成員國。「此外,國際貿易規則也不允許這種針對性做法。因此,至少在形式上,歐盟的框架平等地適用於所有類型的企業。」
然而,一些法規仍建議成員國在對外國投資者作出安全分析時,審查外國投資者是否直接或間接受政府控制,包括國家機關或軍隊。
Svetlicinii 解釋:「例如,《歐盟併購條例》對企業集團的經濟聯繫進行的評估,這會影響對中國國有企業進行收購的競爭性評估。」「此外,歐盟《外國補貼條例》適用於任何接受第三國政府財政援助的企業,令中國國有企業經常成為調查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