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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稱在約兩個月前,透過手機交友軟件認識一名陌生男子,並被遊說投資虛擬貨幣,事後未能取回資金遂報案。事主指該名男子稱有投資賺錢門路,並在轉至另一聊天軟件溝通,事主經遊說後同意投資虛擬貨幣。
事主在上月底應男子要求,下載一個軟件投資虛擬貨幣,同時男子亦向事主提供另一個網址買賣虛擬貨幣。事主在男子指導下,分多次合共購買了826,530個、總值200萬元人民幣的虛擬貨幣。
至本月3日下午5時,事主欲提取虛擬貨幣時,服務平台指事主須繳交13.5%的「個人所得稅」才能提取。事主懷疑受騙,遂向司警報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