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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城A區詳規出台 居住及公共開放用地佔近6成

澳門特區政府公布《東區-2規劃分區詳細規劃》行政法規,規劃範圍涵蓋新城A區及其周邊的區域,以居住用地及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佔比最多約為58.4%,商業用地則最少,僅佔總面積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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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2位於澳門半島東邊,已填海面積約為1.38平方公里,預計居住人口為9.6萬人,以創建澳門半島新的宜居社區為目的。

東區-2詳規規定,整個規劃範圍均屬於都市性地區,並以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東望洋燈塔周邊區域興建的樓宇容許的最高海拔高度為限。

東區-2共有49幅地段用作H2類居住用地(優先用以興建多戶型居住樓宇及複合用途樓宇),總面積為433,649平方米,佔比為31.4%。

3幅地段用作C1類商業用地(尤其用作零售、餐飲和會議展覧用途),總面積為15,255平方米,佔比為1.1%。

另有17幅地段用作公用設施用地,總面積為207,722平方米,並按教育設施用地(4幅)、政府機關設施及社會設施用地(一幅及2幅,優先使用C2及C3地段)、康體設施用地(3幅)、文化設施用地(2幅)、市政設施用地(2幅)、衛生醫療設施用地(一幅),佔比為15.1%。

至於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用地面積為373,719平方米,佔比為27%。另有347,791平方米為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及道路用地,佔比為25.2%。

區內路網由「兩橫兩縱」骨架構成,輕軌走線為地下佈局,設 4個站點,3個位於新城 A區,1個位於黑沙環區。慢行系統由步行道、行人天橋、地下通道及單車徑構成。

另計劃設 4處總建築面積不少於12,900平方米的公共交通換乘中心,以及一個巴士停泊調度中心。泊車設施方面,全部室內輕型汽車泊位應配備電動車充電設備。

Tags: 澳門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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