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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門電台》報導,民建聯理事長李良汪引述賀一誠稱,正「開隊」的新城 A區經屋呎價正根據經屋法及相關公式計算,將適時公布,爭取不高於 2年前房屋局估算的每平方呎實用面積約 5,000元和每平方呎建築面積 4,000元的水平。
房屋局同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2021年及2023年經濟房屋申請的單位售價,特區政府按照經第2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第32條的規定,單位售價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
至於2019年的經濟房屋申請的單位售價,由於受經第11/2015號法律修改的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俗稱舊法) 所規範,故此在訂定單位售價時主要根據能受惠經濟房屋人士的購買力,樓宇的座落地點、建成年份,單位在樓宇總體結構內的朝向及位置、面積及類型等相關因素。
李良汪指出,今年(2023年) 5月政府調升溢價金,變相有關下調經屋售價的空間較低,政府正積極計算經屋售價,希望貼合社會現實及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