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本澳15類醫療人員及藥學技術人員,在註冊並取得執照後,無需申請及通過內地相關的執業制度及資格考試,可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下稱深合區)內提供醫療及藥學服務。醫療業界歡迎法規,認為有助開拓執業空間。
《醫療人員管理規定》和《藥學技術人員管理規定》於第10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次會議中通過,並將於8月1日起實施。
澳門醫務委員會主席羅奕龍表示,相關法規允許本澳15類醫療人員在澳從事相關執業活動滿兩年後,經註冊並取得執業證書便可在深合區範圍提供醫療服務;而本澳藥學技術人員可在深合區藥品零售單位,直接提供藥學服務。上述兩類人員在相關法規下,無需申請及通過內地相關的執業制度及資格考試。他認為法規能為本澳15類醫療人員到深合區執業創造機遇,並提升兩地的醫療服務水準。
澳門醫務委員會就法規進行講解,並與醫療業界代表交換意見。
本澳醫療業界代表對兩項法規表示歡迎,認為有助兩類人員投身深合區發展,拓展執業空間,同時亦有助琴澳醫療事業融合。
今年2月已獲得澳門持續專業發展活動(CPD)認可的琴澳醫療培訓基地,也將針對本澳醫療人員在深合區發展的實際需求,持續優化課程及服務。業界代表亦就醫療人員在深合區內開設綜合診所、藥房的審批要求及流程、購買醫療責任保險,以及在當地購入和處方澳門用藥等提出意見。
為確保法規能夠順利落實,深合區民生事務局及商事服務局將分別推出法規的配套規範性文件《澳門特別行政區醫療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業註冊管理辦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藥學技術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藥品零售單位執業備案辦法》。配套性文件將於近期公佈並與法規同步實施。
15類醫療人員包括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藥房技術助理;而藥學技術人員則包括藥劑師、中藥師、中醫生和藥房技術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