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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法院規劃二十年 終塵埃落定

李凱欣Ines Lei

位於南灣的舊法院大樓將迎來新用途,結束了公共財產命運懸而未決的局面。這結局寫了二十年,揭示出政府公眾諮詢與規劃程序的缺失。

舊法院大樓建於1951年,曾被用作為多個政府部門的辦公場所,包括當時的財政廳、民政廳、公鈔局及法院。回歸後,大樓正式更名為初級法院。2003年,法院撤出並退守皇朝區的商業大廈,以釋放空間開放公眾。2007年財政局局長劉玉葉將政府物業原法院大樓發展權交予文化局,更再同日敲定南灣法院大樓作為澳門新中央圖書館選址。

2002年,時任特首何厚鏵提出多設施和多功能的圖書館藍圖。當時文化局為此委託成立「澳門公共圖書館系統及新中央圖書館(新中圖)研究工作組」。2007年特區政府最終敲定南灣原法院大樓作為澳門新中央圖書館選址。

政府於2008年為新中圖的建築構想比賽競圖,當時便爆出一等獎及二等獎的皆為新中圖規劃公司顧問的同一位職員。廉署更曾經發出勸喻,指出「以公開競逐或比賽方式取得財貨及服務時,應預先擬定相應機制,抵銷個別潛在競爭者在掌握資訊方面的特殊優勢」。過去15年,比賽過,諮詢過,風風火火,當年專業和龐大的研究對伍最後似乎未能為圖書館或舊建築的未來提供最佳答案。

被反複拋接的舊法院
前立法會議員吳國昌表示,過去十多年要求把司警大樓及舊法院大樓建築物改建成為政府辦事處,讓經濟財政司及運輸工務司以身作則停止每年秏千萬公帑租用私人樓宇辦公。他指出當局一再推搪,在去年財政局回覆的他的質詢中,指出「要繼續綜合考慮」。他指出,事實上這是貼近市中心的高價值地段,長期閒置會一直損害政府形象。

終審法院在新城規劃諮詢中,曾經以政法區的姿態落戶B區。從城市規劃的角度,終審法院落戶舊法院大樓而非新城B區,是否一個更優之選擇?城市規劃師林翊捷表示法院本身作為司法部門,並不是一般市民經常會使用的民生設施,選址考慮到保安和莊嚴性,位置不至太過偏僻就可以。放在政法區或者商業區問題都不大。

拉鋸多年,反覆的諮詢,繞了一個圈,文化局又將舊法院大樓交回終審法院之手。無論是舊法院或愛都的用途,最終決擇有沒有反映民意?如何評價當中活化建築的機制及公眾參與?

林翊捷指出由於舊法院是法定文物,每一個使用方案基本都要維持它的建築特徵,法院建築交回給法院並無不妥。至於之前各方案的諮詢、競圖等轉折,民間的反對聲音也不大,問題是,政府諮詢了,市民給了意見,政府卻不去執行,這個是老毛病:「市民激烈反對的不一定停下來,沒有人反對的也不一定執行。市民失去對政府諮詢的熱情和信心。」

市民激烈反對的不一定停下來,沒有人反對的也不一定執行。市民失去對政府諮詢的熱情和信心。

城市規劃師林翊捷

林翊捷:「活化建築的機制,似乎還未形成一個成熟的機制,雖然近年文化局也有將一些被保護的建築拿出來讓民間機構進駐,但具體的規劃、扶持的力度、對進駐團體的評審等等,似乎外界頗有微言。而公眾參與的程度越深,代表事情的結果越可能會與最理想的不同。他指「結果不如預期,公眾想要的是不同的答案,那政府需要很大的胸襟和協調能力去接受。情況往往是這樣,遇到強烈反對,可能只會停下來,政府不會進一步去尋求新的方向或解決之道,讓計劃走下去。」

熱門表演場地
南灣舊法院大樓曾經是新中央圖書館的熱門選址,也已經漸漸成為黑盒劇場的常用場地。現在成為各種表演及展覽的臨時場地,一樓舉辦展覽,及各類型的藝文活動。二樓的黑盒劇場則用作小型戲劇及舞蹈演出及排常。交通方便,空間靈活性高,非常受文藝界歡迎,每個星期都有表演。作為全職演員的Cita表示「對於舊法院大樓將會變成終審法院大樓,第一反應是表演空間將會越來越少,變相製作和演出都會隨之減少,作為演員,預料到前方是無盡的寒冬。」

對於舊法院大樓將會變成終審法院大樓,第一反應是表演空間將會越來越少,變相製作和演出都會隨之減少。

演員C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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