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位於加思欄馬路一私人地盤發生山泥傾瀉,崩塌部份湧入居民住所,同時導致一段城牆遺跡倒塌。政府部門指,以公眾安全及緊急性為由對當中部份進行拆卸。這段近加思欄的城牆不僅是澳門最完整的城牆、更是《文遺法》生效後首批法定文物,今次亦成為澳門首宗以公眾安全為被拆卸之文物。這個在澳門屹立了四百年城牆的命運,仍否有其他出路?
位於加思欄馬路的一個私人地盤於6月9日發生山泥傾瀉,導致一段城牆遺跡出現局部崩塌,崩塌山泥更衝擊毗鄰嘉安閣外牆,湧進居民住所,幸而沒有造成人命傷亡。
事故發生後,這一建造於17世紀上半葉,原殘寛3米、殘長約50米、殘高約10多米的近加思欄馬路一段城牆在崩塌了約18米。
6月17日,政府三個部門(文化局、公共建設局及土地工務局)聯合發出新聞稿表示,山坡上現存城牆中,仍有一段長約10米的牆體出現斷裂及傾斜情況,已呈現不穩定及有倒塌的危機,並可能連帶影響餘下相對穩居的古牆體。「因此當局決定緊急拆卸這10米的不穩定城牆」。
換言之,原本50米的城牆在今次事故後僅餘下殘長22米。而相關拆卸方案在發新聞稿前一日(16日)已於文化遺產委員會的緊急會議上進行介紹,新聞稿指,由於項目涉及緊急性及公共安全,委員會對拆卸方案「不表異議」。
這是首次有法定文物,以公眾安全為由進行卸拆。翻查《第一批全澳第一批不動產評定-諮詢文本》(簡稱《諮詢文本》),當時文化局對於這近加思欄一段城牆的保存狀況形容為「保存狀況良好」。據2016《諮詢文本》的資料,對比起另外兩處城牆(近若憲馬路及近西望洋聖堂)遺跡,這段長約50米的加思欄城牆保存狀況最為良好,規模也最大最完整。此外,他們也是《文化遺產法》通過後的首批不動產評定物。
同是文物 未必有等同待遇
雖然作為法定文物,長期關注文物保護、擅長以鏡頭捕捉本地舊建築的區頴晞指,自2005年澳門成功申遺以來,對於非著名的文物態度,文化局和旅遊局都只著重對世遺的宣傳,但對於其他不著名的法定文物則不太重視,也沒有積極保護和監察。「如早前的觀音堂裝修事件,若非媒體揭發,當局也似乎不知道 : 又如新馬路的六國飯店,剝落到整個立面都不見了,明顯暴露當局對非著名法定文物的維護相當不足。」他表示:「反之,遊客用無人機碰到了大三巴牌坊,就馬上做3D掃描;市政署大樓外牆被人塗鴉,就馬上要報警。」他批評,若當局對待不著名文物都是同一態度,相信可以避免很多文物被損毀的情況。
民間曾反對在城牆附近大興土木
《論盡媒體》在2016年3月曾報道披露,興建傳染病大樓是需要將加思欄花園對面的山坡鏟平,項目涉及在市中心開挖山體、而且毗類法定古跡。然而,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以這是《城規法》生效前的項目,拒絕將這個爭議性項目送交城規會,更是直接跳過環評。當時《論盡媒體》引述文化保育人士稱:「城牆一邊是空置地盤,另一邊就是(興建)新傳染病大樓,日後一旦進行大規模開挖,周邊地基保護將變得相當脆弱。」
區頴晞指出,早在2016年,已有不少居民和民間聲音,反對在城牆附近大興土木,而公眾也無法得知當中的工程計劃,例如建築物和城牆之間的距離。他表示:「在城牆倒塌後,從媒體相片中看到,如此龐大的建築物和城牆之間 ,只有極短的距離。」
除了山上的工程,山下也同時有工程進行中。「雖然目前無法證實,城牆倒塌和這兩單工程有關,我們也無法得知文化局在工程上提供了甚麼指導性意見。」他又強調:「這一幅古城牆,在松山經歷了四百多年無數的風雨,即使被大樹侵蝕多年也沒有倒下來,剛好附近有兩宗工程就出事,當中原因值得深思。」他指出,城牆倒塌事件,涉及文化局、工務局、負責山上和山下工程的兩家工程公司,實際倒塌原因待查。但一般而言,會先調查施工方有沒有錯誤,是否按照施工圖進行。若沒有錯誤,則再循設計和審批方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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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他認為,由於公眾無法得知具體的施工計劃和文化局發出的意見,因此無法討論責任誰屬。然而一件如此重要的文物受損,作為文化局是責無旁貸。「因為從多年前的工程開始,已知這是文遺法中所提及對文物產生巨大影響的工程,應能預視這不幸事件出現的可能性,從而預防。」
區頴晞亦指出,澳門沒有類似香港土木工程處的部門,專門監測斜坡和進行改善工程、以減少山泥傾瀉的風險,如澳門也有類似的部門,結果可能又會不同。
城牆開裂早已存在
中國古迹遺址保護協會會員、法國文化遺產建築師呂澤強指出,對於上述的裂縫,「從照片可見(圖1),其外側有一列竪向的青磚填充物,應該是以往曾作的修補,而且,在縫內仍存有樹根,加上該處外側仍殘留石屎斜撐結構的柱子,估計該裂縫存在已久,現時牆體呈現向外傾可能與日前城牆坍塌有關,也可能在坍塌事故之前已經出現,至於該開裂外傾情況現時已經停止還是仍在增加,暫時沒有相關的資訊。」
另外,他指出,由於坍塌事故發生之前,城牆遺址一直被工程網遮蓋,甚麼時候該舊裂縫開始出現向外傾亦無從推斷。然而,從6月10日的照片可見(圖2),該牆體外側的竹棚有以繩及金屬錨固定在城牆內側牆身,竹棚的重量及風作用在工程網的作用力,會否引起牆體上述向外位移,以及坍塌事故之前,城牆內側牆基旁邊有開挖情況,這些因素都需要加入考慮之列。
拆除城牆沒有法理依據
呂澤強並指出不建議拆除相關牆體的原因。首先,該城牆遺址屬已評定的紀念物,根據第11/2013號法律「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禁止拆除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而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拆除具建築藝術價值的樓宇或屬組成建築群、場所的不動產,由行政長官經聽取文化局具強制性及約束力的意見和諮詢文化遺產委員會後,以批示核准。「在法例上,拆除紀念物是不容許的,而且,亦不是沒有緊急加固的方法與技術。」呂澤強說道。
文物保護重於真實性
對於文化局局長梁惠敏曾向傳媒表示,已對原夯土牆進行分析,會按照原工藝和材料對夯土牆作修復和復原,亦會儘量收集屬於原古牆的石塊 ,並按原樣修復。
雖然以現今的建築技術,按古代方法重新建造一段城牆完全不是問題,但呂澤強指出仍然建議盡力保存遺址的原物的原因是,保存古蹟的真實性(或原真性)是國際上保護文物的一大原則。「保存古蹟原物是建基於西方文化的現代保護文物工作的一大執著,是文物保護與一般建築工程最根本的差別,古蹟原物所承載的歷史訊息是新造物無法代替。」
區頴晞也相信,即使利用相同的材質和工藝重建都不會是同一回事。「一座歷史建築,除了其建築工藝外,就是包含其歷史元素,是因為特定的條件,才會出現某一種建築。如果葡萄牙人沒有來過澳門,荷蘭人沒有進犯,這段城牆便不會出現。」
他指,即使當局真的掌握當時的工藝,但材料是21世紀的,工人是21世紀的,就算再重造一幅一模一樣的城牆出來,也只是算是21世紀的城牆複製品,而建牆的目的,也就和當時為了防禦外敵不同了。
區頴晞又以修斯之船悖論比喻道: 「如果修斯的船上木頭逐漸被替換,直到所有的木頭都不是原來木頭,那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 」他認為,「原樣重建」似乎近年很常見,卻非文物保護的應有態度。那麼這段城牆,除了拆卸,還有沒有別的出路?
緊急加固建議方案
呂澤強看到現時出現開裂外傾的城牆遺址,讓他回想起在法國巴黎夏約高等建築設計研究中心修讀歷史建築及城區的維護、修復、保存與再利用的專業課程,而當時第一個需要制定的方案就是對開裂嚴重及有倒塌危險的歷史建築物進行緊急加固。
他指出,在進行緊急加固前,首先要保障人身安全,劃定防範區域,避免引起人命或財產損失。對於加思欄城牆遺址開裂與外傾的情況,理論上,緊急加固可以考慮在外側搭建一個臨時的斜撐結構(圖3),如果牆體外傾仍有增加趨勢,斜撐可卸去牆體的荷載以避免其外傾加劇,並裝設設備監測開裂及位移,待日後加固牆基後再作牆體矯正、加固與修復等保護工作。
斜撐結構可參考法國歐蘇瓦地區瑟米爾中世紀城牆的加固造法(圖4),就加思欄城牆遺址,現場的空間及環境條件適宜採取這個緊急加固方案。
除了在外側搭建斜撐結構的方案,也可以考慮在牆體的內側以拉索方式加固(圖5),然而,後者需要考慮是否具備足夠的空間及穩固的基礎以固定拉索,由於拉索需要貫穿牆體,施工時對牆體造成的破壞較斜撐方案大。
保障居民安全也保存城牆遺址
呂澤強續指,加思欄城牆遺址在該處存在了幾百年,與附近民居也共存了幾十年,經歷過「天鴿」、「山竹」等強颱風和惡劣天氣,對於現時剩餘的部分,緊急加固可避免其再次坍塌。「文物保護要以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為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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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正如前述法國小鎮的中世紀城牆,2016年出現開裂與傾斜的情況,危及牆體上部及周邊的房屋,透過搭建斜撐的緊急加固,在進行全面維修之前,解除對居民安全的影響。呂澤強指出,對於加思欄的城牆遺址,不是只有拆除和居民安全二選一的方案,文物建築保護的專業工作,是透過可行的方法與技術,既要保障人們安全,也能延續古蹟文物的存在。
呂澤強稱,自己並非土木工程師,上述的方案及建議僅基於所得的資訊及在法國學到的文物建築相關專業知識而提出,在實際的設計與操作上,仍需按現場情況而具體考慮及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