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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行政公職局發出公務人員2022年新春期間離澳須知指引性傳閱公函,通知各部門公務人員在1月22日至2月15日春節假期及內地春運高峰期間,應儘量留在澳門,避免前往廣東省內的中、高風險地區,以及廣東省外的內地其他地區或國外旅遊探親。如因公務或緊急事務需出行者,須做好個人防護,密切留意當地疫情,嚴格遵守防疫規定,避免前往高風險區域。
通知指出,公務人員在新春期間倘因個人原因在廣東省中、高風險地區,又或在廣東省以外的內地其他地區或國外逗留,因當地疫情變化導致須在澳門或澳門以外地方接受醫學觀察,除非有不可歸責且獲部門領導接納的解釋,否則不獲接納為合理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