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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布,自7月15日(週三)上午6時,從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士,入境前完成核酸檢測並申領「澳門健康碼」並轉換「粵康碼」取得粵康碼「通關憑證」即可入境,毋須醫學隔離14天。
公告指出,入境人士在入境後14天內,需每天登陸「粵康碼」使用「港澳入境人員健康申報」功能申報個人健康狀況。若「通關憑證」顯示無有效核酸記錄,可攜帶有效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本證明,隨「通關憑證」一併出示通關。
從澳門進入廣東省的人員,僅可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市9市活動。其中,在廣東省工作和生活的澳門居民和內地居民,前往澳門返回廣東後,僅限於廣東省範圍內活動。
至於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及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人士、赴粵前14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的人士,則仍不可入境廣東或入境需隔離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