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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宜呼吸的空氣

世衛組織建議空氣中PM2.5微粒(被認為是最有害健康的污染物之一)的濃度平均每天不能超過每立方米25微克。澳門的情況是這一限制的三倍。這種差異是有原因的:如果採用國際建議的參數,公眾就沒法出門上街了。

芳(化名)的母親對《澳門平台》說到,15歲的芳患有過敏性哮喘,每次在戶外健身課活動後都會感到不適。「每年都有兩個季節是比較危險的,現在正處於其中之一。」她補充到,「一個是現在,然後就是九月/十月。呼吸道非常堵塞,然後就會感到呼吸困難」。不知是不是巧合,那週警示的PM 2.5日平均濃度高於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的上限。
在澳門,空氣質量監測是基於對六個污染物的分析來進行。直徑小於或等於10微米的懸浮微粒(PM10),直徑等於或小於2.5微米的懸浮微粒(PM2.5),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臭氧。
5月10日各報紙上刊登了澳門和香港設定的有害健康的空氣污染水平。根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SMG)氣象高級技術員黃振星之言,在5月6日至11日這段時期,只有第一天的分析是「PM2.5值超過了WHO設定的水平」,並在澳門氣象局網站上警示了空氣質量「不健康」。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有呼吸系統和心臟疾病的人(或小孩和老人)減少戶外體育鍛煉和活動」。
會導致這個指數增加的一個背後因素是風速「低」,因此造成「污染物耗散的速度較慢,從而導致污染物在境內累積」和「那些天空氣質量的惡化」。
這位氣象員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建議PM 2.5的濃度不要超過每立方米25微克,而澳門氣象局將這一限制放寬至每立方米75微克。他說,「如果澳門設立的限度較低,就需要暫停境內的運作。」「我們先嘗試設定一個目標,然後我們會一步一步減少。」
他補充說,無論如何,如果PM2.5濃度超過每立方米25微克「會對(健康)產生一定的影響,但並不嚴重;就算高於75微克,也只有高危人群(有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疾病,以及老人和兒童)必須要擔心」。
總體而言,黃振星認為,「沒有發出報警的理由」,因為空氣質量「不差」,這些年來有觀察到污染物濃度的下降。例如,「去年95%以上的空氣質量是處在正常和良好之間」,他強調,並以SMG完成的測量為基礎。
對澳門地區空氣質量影響最大的污染物是臭氧和PM2.5。關於污染的來源,這位技術人員表示是中國內地及本地的一些來源(特別是交通運輸)。他解釋說,「臭氧來自澳門外地區——意味著出現了一些污染物的化學反應,將它們變成了臭氧。」儘管如此,澳門區域相比而言還是比較低。他說:「珠三角區域的臭氧正在增加;澳門沒有。」
環境保護局(DSPA)網站上提供的最新澳門環境狀況報告確認在2015年影響澳門空氣質量指數的主要因素是PM 2.5值和臭氧。其它污染物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相比2014表現出下降態勢」,因為一些諸如「對石油產品質量採用更嚴格的控制標準」的措施。總體而言,污染的主要來源有「陸路運輸、航空運輸、貿易、本地消費及服務業、建築和垃圾焚燒」。
空氣質量監測的結果表明,2015年約90%天數的空氣質量為「良好」或「中等」。

因果關係

聖若瑟大學科學及環境研究所的研究員Ágata Alveirinho Dias認為,人們應直接觀察「各種污染物的濃度」以了解相關注意事項。
因此,她表示,當PM2.5的水平「(日均)高於每立方米25微克」時就應該小心。她說,「政府沒有採用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健康空氣質量限制標準,採用了每立方米75微克的標準,而非世衛組織的每立方米25微克,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沒有依照世衛組織。」並解釋「在污染程度很高或者已經在採取行動以觀察污染是否有改善的地區,可以使用不同的標準,但據了解這些水平標準是對健康有害的——增加了早夭、癌症和其他的可能性」。
澳門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但是還有一般很少被提及的臭氧。他解釋說,「PM2.5不應超過25微克,PM10不應超過50,但在臭氧方面,是統計八個小時的平均值」,並援引了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她表示,「但是,當它超過每立方米300微克時,就要計算小時濃度,不宜在臭氧水平為每立方米300微克中呼吸超過一小時。」並強調,在5月5日至6日之間,境內臭氧濃度水平就達到了這一級別。
她說,「一般來說,在冬季,澳門的問題是微粒,而夏天則是臭氧——臭氧會在太陽輻射很高,陽光強烈時形成,通常是氧化物與氮氣反應生成臭氧(壞的) ——好的臭氧是位於大氣之上的(臭氧層)。」
對於污染的來源,這位研究人員表示,雖然大部分來自中國內地,「但本地可以做一些事情」,她指出,例如:加大推廣回收再利用。她認為,「如果有回收利用,就沒有必要進行如此多的焚燒。沒有必要弄這麼多的大馬力運輸,我們可以成為運行電動車的榜樣地區。」
此外,她強調,應該給群眾發出更多的警告,因為他們很少意識到風險的存在。

對健康的影響

世衛組織2005年的空氣質量準則提到,在各種微粒中,PM2.5被認為是最有害健康的,因為他們的尺寸更小,其危害「主要在於心血管和呼吸系統」。
世界衛生組織設置的建議標準為平均每天每立方米25微克至每立方米75微克之間。但是,如果PM2.5指數達到或超過這個上限,相較最低限度,「死亡率在短期內會增加百分之五」。
在臭氧方面,WHO建議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將標準固定在平均八小時濃度為每立方米100微克,儘管考慮了達到160或240微克的可能性。
澳門採用了每立方米160微克的上限,這是WHO建議標準的1.6倍。暴露在這個臭氧濃度水平中,除了「對兒童健康產生影響」和「估計每日死亡率增加3至5%」以外,「做運動的健康年輕人暴露在這個環境中大6.6小時時,可能會有生理反應和肺部炎症」。
2013年10月,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在給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告中,首次將室外空氣污染劃分為致癌物質,處在同一組的還有煙和酒。從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的評估中還能得出,城市和農村地區的空氣污染造成了2012年全世界有370萬人過早死亡。這個死亡率是由於暴露在PM10之中。

盧西亞娜·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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