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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疑犯均為無業的內地居民,分別為44歲譚某及35歲林某,兩人將被控以「為賭博的高利貸」及「禁錮」等罪名,移交檢察院偵辦。案中事主則為一名非本澳居民的青年。
《華僑報》引述案情顯示,上週四(30日)深夜十一時,事主在新口岸一間娛樂場被一名男子遊說借取高利貸。事主同意借款三萬港元翻本,在簽署借據並預先轉帳一萬七千元人民幣作為利息後,協議賭博期間無需再被抽息。然而,事主不久便將籌碼全數輸光,隨即被該男子帶往與譚、林二人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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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譚、林二人將事主押至本澳一間酒店房間禁錮逼債。直至上週五(1日)下午一時,事主暗中致電報警。
司警迅速鎖定目標並到場救出事主,當場拘捕譚、林兩人,行動中起獲兩部手機及一千港元現金。警方現正全力追查其他在逃同黨的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