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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言人表示,依據《出口管制法》及《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規定,中方決定採取以下措施:
一、將三菱造船等20家參與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實體列入「管控名單」。
措施包括:禁止出口經營者向其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相關活動須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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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將斯巴魯等20家無法核實最終用戶或用途的實體列入「關注名單」。
對此類實體出口兩用物項,不得申請通用許可,僅能申請單項許可,且須提交風險評估報告及「非軍事用途」書面承諾。商務部將實施更嚴格審查,且不受法定審查期限限制;凡涉軍事用途或助長日本軍力者,一律不予批准。若相關實體履行配合核查義務,經核實後可申請移出名單。
發言人強調,未列入名單的日本實體若涉軍事用途,仍將按規定禁止出口。上述措施旨在制止日本「再軍事化」及擁核企圖,完全正當合法。此舉僅針對少數實體及兩用物項,不影響正常經貿往來,誠信守法的日本實體無需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