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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所有南韓國民均可申請消費券,金額依經濟狀況與居住地區有所不同。一般民眾可獲15萬韓圜(約885澳門元),低收入邊緣戶與單親家庭可領30萬韓圜,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則有40萬韓圜。為平衡區域發展,非首都圈居民可多拿3萬韓圜,人口流失嚴重的農村地區再加發5萬韓圜,最高補助金額達45萬韓圜(約2,655澳門元)。
消費券使用設有嚴格地域限制,僅能在居住地市郡級行政區內、年營業額低於30億韓圜的小型商戶使用,排除大型賣場、百貨公司、電商平台及娛樂場所。政府強調此設計是為精準扶持傳統市場與社區小店。
申請將持續至9月12日,首週實施按出生年份尾數分流。發放形式包含信用卡、預付卡及地區愛心商品券等。第二階段補助將於9月22日展開,針對全國收入最低90%民眾追加發放10萬韓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