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初,澳門選舉管理委員會宣布,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致送選管會的審查意見書,兩組參與立法會直選的名單共12人,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區,故選管會對這12人作出不符合候選資格的決定。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根據去年生效的《立法會選舉法》,國安委在判斷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時,會考慮七種情況,並就不符合者向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意見書。
然而,鑑於取消資格的決定所依據的資料屬「高度機密」,一旦公開或將「對國家安全造成風險」,選管會主席盛銳敏表示,國安委的工作依照法例必須具保密性質,不應也不得公開相關的工作內容。
在缺乏對相關程序的透明說明,且無法對決定提出上訴的情況下,今屆立法會選舉僅剩6組候選名單,創下歷來最少的紀錄,反映出制度多元性的萎縮,而這一制度原本旨在監督立法工作、維護公眾利益。
選民雖有投票權,卻在技術層面未能真正選擇。於是,新一屆立法會在誕生之初已被削弱其根本的職能:代表整體市民的多元聲音,而非僅僅迎合權力的便利。
立法會共有33席,其中14席由市民直選,12席間選由社團界別選舉產生,另有7席由行政長官委任。此一制度設計本身已呈現出結構性失衡,行政權力與商界利益長期居於主導地位。
本人無意討論該決定的正當性,因為現時亦無、未來亦難有足夠資訊作出合理判斷。現時可看到的是,一套制度化的「合法性」正逐步侵蝕公民參與的空間,選民雖有投票權,卻在技術層面未能真正選擇。於是,新一屆立法會在誕生之初已被削弱其最根本的職能:代表整體市民的多元聲音,而非僅僅迎合權力的便利。
立法會慢慢成為通過既定決策的組織。議政功能式微,辯論乏力,對行政部門的監督功能不彰。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早前已預示改變,指出澳門《基本法》所規定的行政與立法關係,不是西方三權分立下的行政與立法關係。言下之意,是立法會須配合行政的需要。未來的澳門,或將難以分辨立法會與行政輔助機構的界線——若非早已無從辨識。
但願這項以「穩定」與「和諧」為名的決定,其真正目的並非將本地政治變成一片荒蕪的沙漠,只容許被強加的共識發芽;但願「愛國」不被誤解為絕對服從;但願多元意見不被視為威脅,因為這正是防止錯誤的防線。
*《平台媒體》執行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