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價顯然未有考慮所屬區域、泊車需求、民生實況等因素,只單純以政策取向決定。建議當局重新檢視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尤其往後新落成的公共停車場,切勿以「一刀切」的方式定價。
連同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在內,自去年12月起先後啟用的柯維納馬路戶外、協和醫院及專科大樓等公共停車場均已調升泊費。根據交通事務局數據顯示,今年7月輕型汽車的泊車率分別為79%、2%及34%;電單車更低,除了柯維納馬路戶外停車場不設電單車泊位,另外兩個停車場僅有0.3%與21%的使用率。
有12個更只有個位數的泊車率,最低一個僅0.3%,造成「有車冇位泊、有位冇車泊」現象
當局有意透過逐漸增加用車成本來控制車輛增長,但缺乏有效理據與數據支撐泊費定價,沒考慮所屬區域泊車需求、社會經濟情況、停車場泊車率等因素,僅以劃一思維制定泊費,尤其現時社會整體經濟狀況仍未完全回復至疫情前水平,無疑將加重大多數居民出行的成本及經濟壓力。
事實上,去年當局亦曾以提高公共停車場的車位流動性、推動駕駛者分流使用泊車率較低的公共停車場、減少停車場入口的車龍以免阻礙道路交通為由,提高青茂、栢湖、栢威、華士古、青葱、栢蕙及宋玉生7個停車場的泊車費。最後因社會有較大反對聲音,政府只調整了青茂口岸停車場的收費。事件凸顯當局未有在推出政策措施前做好諮詢,令推出的措施最終令社會質疑。
此外,現時本澳66個公共停車場中,有53個可泊電單車,當中41個停車場的電單車泊車率低於50%,有12個更只有個位數的泊車率,最低一個僅0.3%,造成「有車冇位泊、有位冇車泊」現象。
除了以提升成本等消極手段減少部分停車場泊車率,建議當局重新檢視本澳現時各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對低泊車率的公共停車場,應推出鼓勵措施,包括降低收費標準,以增加駕駛者使用的利因,提升使用意欲。避免持續造成浪費公共泊車資源、公共財政收入減少、阻塞公共道路、駕駛者違泊等「四輸」局面。
*民众建澳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