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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計劃將首先實行由深圳和澳門的指定醫院直通香港指定公立醫院的救護車服務。在正式試行前,港府將與廣東省及深圳市政府進行演練,在不載送病人的情況下,試行救護車跨境安排。
為配合演練,港府已刊憲,在指定期間將指定的深圳跨境救護車豁免於相關交通條例。港府表示,兩地政府將爭取盡快敲定有關指定深圳跨境救護車入境香港的長遠安排。
港府強調,啓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為首要考慮,同時防止濫用機制。相關政府部門將視乎試行計劃的成效及運作經驗,考慮是否及如何擴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