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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批示,公布國務院關於同意澳門特區對拱北口岸東南側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批覆,同意自明日零時起,由澳門特區對相關陸地和海域依照澳門法律管轄,涉及總面積 3,700.178平方米,包括陸地 1,439.130平方米和海域 2,261.048平方米。行政長官同時批示劃定相關陸地和海域的地籍圖。
澳門租賃相關區域的期限自移交管轄日起至 2049年12月19日,租賃期限內僅能用於輕軌東線項目,不得變更用途。
特區政府表示,相關陸地和海域移交澳門特區管轄,有利於更好發揮輕軌東線項目的社會和經濟效益,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對推動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