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中國在十二五規劃中立下了改善環境的决心,習近平所領導的中央政府也極力推進邁向可持續發展的轉變,但對於一個在無限制CO2排放中迅速成長的經濟體,想要改變他的習慣性污染是很困難的。中國政府已經頒佈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規,要求各省市區將他們的污染排放降低至少10個百分點。
“堅持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著力點。深入貫徹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節約能源。سرر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在同一份文件中,中國領導層提出了一系列的計劃,突出其在對抗污染的模式上的巨大改變。在不久以前,中國、巴西這樣的發展中國家,還將污染氣體的排放當作是緩慢的工業改革中不可避免的問題,認為污染是國家在促進經濟增長中不可剝奪的權利。這種說法在十九、二十世紀中被美國以及歐洲強國多次提及。事實上,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中國新的領導集體帶來了一種新講話,也反映了目前中國對於其水質、土壤和空氣質惡劣差的一種普遍認知:“中國需要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強度,發展循環經濟,推廣低碳技術,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每年的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去年,中國所選擇的環境日主題“同呼吸共奮鬥"或多或少帶有些文藝氣息;而今年這個活動的推廣則使用了一種更加直接和戲劇性的信息:“向污染宣戰"。這種變化正體現了中國正在出現的一種集體的意識轉變。這種轉變不僅出於改善環境質量的緊迫性相聯繫,更與改變過去二十年中高污染高消耗的經濟增長模式息息相關 。
任重道遠
與去年相比,今年超過世界健康組織所規定的污染等級的日數有所增加。在這一年中,北京和其他很多中國城市因為厚厚的霧霾登上了官方媒體的頭條,這也讓全世界開都始關注這個逐年惡化的問題。同時十二五規劃的中期評估也表明,環境保護方面的指標完成度很低。
根據中國環境保護部上周公布的數據,去年中國74個城市裡,空氣質量達標只有3個。PM2.5和PM10超標問題在京津冀和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十分明顯。2013年全國平均霾日數為35.9天,比去年增加18.3天。同時大氣污染相關的問題也是,“12369"環境舉報熱線去年受理的投訴最多,佔舉報總數73%。環保部副部長李乾傑在國務院新聞發布會時稱 “大氣污染治理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需要深入實施國家相關計劃,並且要抓住在產業結構改革能源效率方面的改革。
在2014國際工程科技大會上,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著重提及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關係。他指出中國將繼續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促進資源節約和環境的保護,特別提及要著力解決霧霾等一系列問題。
中國政府從2009年就對外宣佈了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物減排目標。這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是從2005年到2020年,單位GDP與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45%。這中間少不了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影響GDP增長和經濟發展中做出長期且複雜的博弈,且這個數字遠超巴厘路線圖對發展中國家減排的要求。
響應不足
哥本哈根氣候會議之後,中國將應對氣候變化納入國民經濟發展“十二五"綱要。當時還在擔任中國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表示,“十一五"期間單位GDP能耗已經下降了14.38%,中國的水電轉機容量、核電項目規模、太陽能熱水器集熱面積以及太陽能光伏發電累計量都居世界第一位。
然而近年來,空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問題頻生,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在今年2月份發表的“十二五"規劃中期進度的評估報告中,院長胡鞍鋼曾指出“十二五"規劃中的24個主要指標的完成進度有明顯的不平衡。
專家稱,這種不平衡主要表現在環境和大氣質量相關的指標與“十二五"規劃的預期目標相差較大。 比如每單位GDP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非化石能源佔一次性消費的比重,截止到2013年,這兩項指標只完成了不到總目標的30%。
針對該中期評估,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司長徐林曾在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節能環保領域的幾個指標將在今明兩年裡有更多改善,並稱不會對下一個五年規劃帶來明顯影響。
鐵腕防治大氣污染
5月27日中國政府網發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通知包括十二條,闡述了大氣污染防治考核辦法實施中的適用主體、考核方法以及監督和責任制度。據新華社稱該辦法為目前中國已經頒佈的最嚴格大氣環境管理與考核制度。
《考核辦法》將主要對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任務的完成情況兩方面對各地區進行評分。其中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重慶市等複合型污染嚴重的11個省份將以PM2.5年均濃度西江比例未知量考核指標; 其他省(區、市)以PM10年均濃度下降為質量考核指標。重點治理任務完成度的考核則包括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煤炭油品供應管理,工業、機動車污染防治和資金投入等大氣污染治理相關的10個方面29項指標。
環境部污染防治司司長趙英民在接受新華社的採訪時指出,《考核辦法》“突出了以環境質量考核環保工作,強化空氣質量改善的剛性約束作用,終期考核僅考核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
通知明確指出,各地方的具體實施細則和年度工作計劃需向社會公開。對於不能通過考核的省份和地區,將會暫停該地區的所有新增的大氣排放建設項目的審批工作。篡改和偽造數據的將被記不合格並且根據有關規定由監察機關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2015年實施新法例
今年4月新的環保法由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這是繼改法在1989年出臺之後的首次修訂,環保部副部長在評價新環保法的時候稱其為“現階段最有力度環保法"。其重點在於推動政府、企業、公民社會組織和媒體的多元共治,加重了行政監管部門的責任和執法力度,推動跨區聯合防治的協調機制等環保領域的制度。新環保法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密西根大學環境學者李丁生指出,目前中國制定政策上,很多時候基於”政治性的行動或目標”。雖然最近中央頻頻出臺更加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但在實施中應當注重從社會整體福祉方向進行科學的考量。
2013年九月國務院曾出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大氣十條"。計劃中確定了在2012到2017年之間,將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下降10%以上的目標。今年初,配合“大氣十條"的實施,環保部與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專家稱,本次考核辦法的發佈將會進一步加強中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施,加速全國空氣質量改善的進程。
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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